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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小圣”——王献之
  王献之(344~386),字子敬,生于山阴,王羲之第七子,东晋著名书法家。由于其书艺超群,历来与并称王羲之“二王”,或尊称为“小圣”。

   王献之曾经担任过州主簿、秘书郎、秘书丞、长史、吴兴太守等官职;成为简文帝驸马后,又升任中书令(相当于宰相)。但政绩一般,远不如他的书名显赫。

   书史上一直把他父子二人并称为“二王”。王羲之一家数子均谙书法,唯独王献之最具秉赋,敢于创新,不为其父所囿,从而也为魏晋以来的今楷、今草作出了卓越贡献。他的字在笔势与气韵上要超过其父,
称他“运笔如火箸画灰,连属无端末,如不经意,所谓一笔书”,即是指在草书上的“一笔书”狂草。他还劝其父“改其体”,足见其书艺创造上的胆略,不愧被后世褒称“小圣”。

   从幼年起,王羲之便向献之传授书艺。据说,羲之曾经从背后掣拔其笔,试测他的笔力,叹云:“此儿后当复有大名!”相传有一次献之外出,见北馆新涂的白色墙壁很干净,便取帚沾泥汁写了方丈大的字,观者如堵。羲之见而叹美,问是谁作的,众人答云:“七郎。”

   虞和《论书表》载,谢安尝问王献之:“君书何如右军(指王羲之)?”答云:“故当胜。”安云:“物论殊不尔。”子敬答曰:“世人那得知。”王献之并非是不知天高地厚之辈,他的自我评价亦非无稽之谈。孙过庭《书谱》载,羲之往京都,临行题壁。献之偷偷地把它抹掉,另外写过,自以为写得不错。羲之回家看见了,叹曰:“我去时真大醉也。”献之内心感到惭愧,这传闻足见献之虽有志与父争胜,却亦有自知之明。

   张怀瓘《书议》曾这样评价工献之在书艺上的创造:“子敬才高识远,行草之外,更开一门。……子敬之法,非草非行,流便于草,开张于行,草义处其中间。……有若风行雨散,润色开花,笔法体势之中,最为风流者也。”可惜他四十三岁便谢世,否则他在书艺上的成就当更为可观。

   王献之像其父,亦擅丹青。桓温尝清他画扇而,献之一时失手,误落了一点墨,索性顺势画成“乌驳牸牛”图,尤为妙绝,又在扇面上写《驳牛赋》,可谓机敏过人。王献之书曹植《洛神赋》,用笔挺秀直书,显然他改革了其父圆转善曲的书风,吸取西汉古隶的笔意。让隶方整多用直笔,献之正是以直笔人真书,才使得真书而貌又有新意。

   他的著名书法作品《洛神赋》,传至宋代只存13行,有玉版刻本,世称《玉版十三行》。另外,《鸭头丸帖》、《中秋帖》、《东山帖》等作品,也都是书法艺术的瑰宝。
稿件来源:中国名画家网
    摘自:中国名画家网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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